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江门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年江门市直及蓬江、江海、新会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有关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卫生计生局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线年分娩孕产妇相关信息,并选派工作人员到市直有关助产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要求,孕产妇产检、产后访视等相关资料,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相应档案信息。
二、请市中心医院、市五邑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具体牵头科室,落实具体责任人,协调院内信息科(病案室)、产科、儿保科(防保科)等相关科室,配合三区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015年度孕产妇基本信息、产检、产后访视等孕产妇健康管理相关信息(见附件1)。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将同时纳入2015年度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目标考核评审和2016年度市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
三、2015年孕产妇相关信息工作务必于2015年12月24日前开始,并于2016年1月18日前完成。由于涉及的基层医疗机构较多,请三区基层医疗机构提前与市直助产机构联系,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后,派工作人员携带单位证明及工件直接到市直助产机构相应科室报到并开展工作。
四、省卫生计生委将于2016年3月开展2015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考核,我局将于2016年1月下旬开展市级考核。请市直各助产机构、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卫生计生局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组织足够的人力资源开展相关工作。其他市区可参照完善2015年度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五、请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卫生计生局和市中心医院、市五邑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将相关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线日前报送我局基妇科。
.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
7,为预产期日。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
/身高的平方(m2)。12.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辅助检查:进行相应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13.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
次和第5次产前随访服务,应该在确定好的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或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应的检查,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和记录。
~7天内由医务人员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检查时填写,产妇情况填写此表,新生儿情况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表”。
2.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3.血压: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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