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第1版
孕前和孕期保健(prenatal care and antenatal care)是降低孕产妇死亡和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传统孕期保健特别是产前检查的次数、内容、孕周及间隔时间等缺乏循证医学的支持,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产前保健的要求,我国各地区和不同医院产前检查的方案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同一医院不同的产科医师提供的产前检查方案也不一致,这也是导致目前我国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率较高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随着对围产期并发症认识的深入和产前筛查技术的进步,美国、英国、和WHO等制定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不断更新。因此,有必要制定适宜我国国情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
本指南的制定参考了美国、英国、和WHO最新发布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以及循证医学,并遵循《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2010年),国家卫生部《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2007年),国家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2002年),国家卫生部《我国城市围产保健管理办法》(1987年)和《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1989年),也充分考虑了卫生经济学的要求。
本指南的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导、常规保健内容、辅助检查项目(分为必查项目和备查项目),其中健康教育及指导、常规保健内容和辅助检查的必查项目适用于所有的孕妇,辅助检查项目中,有条件的医院或有指征时可开展备查项目。
孕前保健是通过评估和改善计划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孕期保健工作的前移。
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计划妊娠的夫妇进行孕前健康教育及指导,主要内容包括:
(3)补充叶酸0.4~0.8mg/d,或经循证医学验证的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既往发生过神经管缺陷(NTD)的孕妇,则需每天补充叶酸4mg。
(6)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砷、农药等),避免密切接触宠物。
(7)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酗酒、吸毒等)及生活方式;避免高强度的工作、高噪音和家庭。
孕期保健的主要特点是要求在特定的时间,系统提供有证可循的产前检查项目。产前检查的时间安排要根据产前检查的目的来决定。
合理的产前检查次数及孕周不仅能孕期保健的质量,也能节省医疗卫生资源。针对发展中国家无合并症的孕妇,WHO(2006年)至少需要4次产前检查,孕周分别为妊娠<16周、24~28周、30~32周和36~38周。根据目前我国孕期保健的现状和产前检查项目的需要,本指南推荐的产前检查孕周分别是:妊娠6~13周+6,14~19周+6,20~23周+6,24~28周,30~32周,33~36周,37~41周。有高危因素者,酌情增加次数。
(7)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酗酒、吸毒等)及生活方式;避免高强度的工作、高噪音和家庭。
(3)评估孕期高危因素。孕产史,特别是不良孕产史如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史,生殖道手术史,有无胎儿的畸形或幼儿智力低下,孕前准备情况,本人及配偶家族史和遗传病史。注意有无妊娠合并症,如慢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肾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液病、神经和疾病等,及时请相关学科会诊,不宜继续妊娠者应告知并及时终止妊娠;高危妊娠继续妊娠者,评估是否转诊。本次妊娠有无出血,有无可能致畸的因素。
(4)身体检查。包括测量血压、体质量,计算BMI;常规妇科检查(孕前3个月未做者);胎心率测定(采用多普勒听诊,妊娠12周左右)。
(11)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的早孕期母体血清学筛查[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PAPP-A)和游离β-hCG,妊娠10~13周+6。注意事项:空腹;超声检查确定孕周;确定抽血当天的体质量。高危者,可考虑绒毛活检或联合中孕期血清学筛查结果再决定羊膜腔穿刺检查。
(12)超声检查。在早孕期行超声检查:确定宫内妊娠和孕周,胎儿是否存活,胎儿数目或双胎绒毛膜性质,子宫附件情况。在妊娠11~13周+6超声检查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nuchaltranslucency,NT) ;核定孕周。NT测量按照英国胎儿医学基金会标准进行]。
(3)身体检查,包括血压、体质量,评估孕妇体质量增长是否合理;宫底高度和腹围,评估胎儿体质量增长是否合理;胎心率测定。
(1)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的中孕期母体血清学筛查(妊娠15~20周,最佳检测孕周为16~18周)。注意事项:同早孕期血清学筛查。
(2)羊膜腔穿刺检查胎儿染色体核型(妊娠16~21周;针对预产期时孕妇年龄≥35岁或高危人群)。
(1)M筛查。先行50g葡萄糖筛查(GCT),如血糖为7.2~11.1mmol/L,则进行75g OGTT;若>11.1mmol/L,则测定空腹血糖。国际最近推荐的方法是可不必先行50g GCT,有条件者可直接行75gOGTT,其正常上限为空腹血糖5.1mmol/L,餐后1h血糖为10.0mmol/L,餐后2h血糖为8.5mmol/L;或者通过检测空腹血糖作为筛查标准。
(1)妊娠35~37周B族链球菌(GBS)筛查: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如合并糖尿病、前次妊娠出生的新生儿有GBS感染等),取肛周与下1/3的分泌物培养。
(2)妊娠32~34周肝功能、血清胆汁酸检测[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高发病率地区的孕妇]。
(1)超声检查:评估胎儿大小、羊水量、胎盘成熟度、胎位和脐动脉收缩期峰值和舒张末期流速之比( S/D比值)等。
1.骨盆外测量:已有充分的表明骨盆外测量并不能预测产时头盆不称。因此,孕期不需要常规检查骨盆外测量。对于分娩的孕妇,妊娠晚期可测定骨盆出口径线.弓形虫、巨细胞病毒和单纯疱疹病毒血清学筛查:
目前,对这3种病原体没有成熟的筛查手段,孕妇血清学性抗体检测均不能确诊孕妇何时感染、胎儿是否受累及有无远期后遗症,也不能依据孕妇的血清学筛查结果来决定是否需要终止妊娠。孕前筛查或孕期有针对性的筛查,不宜对所有的孕妇进行常规筛查,避免给孕妇带来心理的恐惧和不必要的干预。
妊娠期BV的发生率为10%~20%,与早产发生有关,早产高危孕妇可筛查BV,但不宜针对所有孕妇进行常规BV筛查。
早产高危孕妇,这两项筛查的价值在于阴性结果提示近期内无早产可能,从而减低不必要的干预。但是尚没有足够的支持对所有孕妇进行宫颈分泌物fFN检测及超声宫颈评估。
不需要每次产前检查时进行尿蛋白和血常规检查,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和妊娠期贫血的孕妇可反复进行尿蛋白和血常规检查。
孕妇甲状腺功能减退影响儿童神经智能的发育,有专家筛查所有孕妇的甲状腺功能[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和促甲状腺素(TSH)],但是目前尚没有足够的支持对所有孕妇进行甲状腺功能的筛查,孕期应充足的碘摄入。
目前,尚没有足够的支持对所有孕妇进行结核病的筛查(包括PPD试验和X线检查)。高危孕妇(结核病高发区、居住条件差、HIV感染、药瘾者)可以在妊娠任何时期进行结核病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