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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一婴儿出生48小时内就夭折 法院判医院担责50%

作者:小编 来源: 日期:2016-2-13 16:10:18 人气:

  十月怀胎,满心欢喜迎来新生命的诞生,然而让痛的是,婴儿出生48小时内在医院不幸夭折了,王女士和张先生将乡卫生院告上了法庭。裕安区法院经审理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两原告各项损失30万元。

  2015年1月6日22时,王女士因先兆流产入住乡卫生院,于5月6日23时行剖宫产分娩一男婴,婴儿出生后,工作人员告知王女士婴儿各项指标均正常。1月8日17时,新生儿出现手足抽搐,发凉,经无效后死亡。死因成为家属与医院争执的焦点,后经尸检确认新生儿系羊水吸入性肺炎死亡。

  诉至法院后,原、被告均对关系申请了司法鉴定,鉴定机构认为:新生儿娩出后,临床医师对新生儿的观察方面存在不足之处,故医院的诊疗工作存在,与新生儿出现感染性肺炎而死亡具有一定关系,程度评定为次要至同等责任程度。(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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