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关于哺乳期女职工特殊劳动的政策规定
作者:小编 来源: 日期:2021-1-3 23:10:44 人气:
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即我省女职工依法享受128天产假。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特别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超过6个月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女职工在产假期满后,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特别规定》中有关哺乳假的规定,可依法向用人单位申请休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通过协商等方式,结合实际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做好疫情期间哺乳期女职工特殊劳动。同时,湖南幼师摸鸟门鼓励本单位职工方代表与用人单位就应对疫情防控情形下用工安排等内容依法开展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稳定用工,共渡。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