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新规保障妇女权益:下月起怀孕不满3个月可休保胎假
据介绍,该规章共有24条,主要就女职工劳动范围、落实劳动禁忌、细化劳动措施、强化防止性和卫生保健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等五个方面做出。
江苏省法制办副主任周福莲介绍,这部规章条款不多,但内容充实,是江苏省女职工劳动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好的做法、经验的结晶,有四个方面的特色亮点:
一是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就女职工特殊权益与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并订立女职工特殊专项集体合同或者在集体合同中专章女职工特殊内容;二是在国家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四期”的基础上,增加已婚待孕期、更年期的,对女职工的更加全面和具体;三是首次将女职工全孕程纳入规章,怀孕不满3个月确需保胎休息的,可以休“保胎假”;四是了职场防止性的具体措施。
“规章颁布实施,有利于推动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有利于和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江苏省总工会党组、副朱劲松说,积极参与和推动保障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是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特别”凝聚了江苏省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社会和工会组织的智慧力量。
朱劲松说,从2012年开始,江苏省总工会围绕推动“特别”制定,连续5年组织全省女职工系统开展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等一系列专题调研;发挥工会系统、界别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作用,通过提案案,充分表达女职工的合理利益,提出工会组织的意见和主张;“特别”列入省立法调研项目后,省总工会成立了立法调研小组,通过网络问卷、座谈讨论、实地走访、专家论证等多种形式,先后开展百余次专题调研,为该项目正式列入省立法计划奠定了基础;2018年3月份开始,在省法制办3次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江苏省总工会就“特别”草案的修改完善,主动加强与人社、卫计、安监、妇联等方面的沟通交流,梦见牙齿松动通过立法考察、立证会等多种形式,协助有关方面,梳理意见、反馈信息,为“特别”草案进一步完善做了大量基础工作。
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我国第一步综合性女职工劳动专门法规《女职工劳动》,1989年江苏省以令形式颁布实施了《江苏省女职工劳动办法》,2012年4月,国务院颁布《女职工劳动特别》。